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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聽到一個姐妹喜歡上一個年紀比她大九歲並有個交往很久女朋友的男人。

在我看來,大九歲完全不構成問題,只是有女朋友這件事就比較麻煩了。

她會有多掙扎,我想我懂,所以以分享了一些自身經驗希望他可以好過點。

如果可以,我也不想當壞人。

曾經我也可以光明正大的說著小三真是不要臉,

但即使我們很努力好像怎麼做都不夠,他的愛還是一直注進來,我開始防也防不了,躲也躲不掉了。

就這麼拒絕了一次又一次卻又深陷了。

 

但我真的還是想將罪惡歸咎於男人。

為什麼明明有人了,卻還要玩曖昧呢?

受傷的是那兩個愛著他的兩個女人。

 

尤其今天才得知,原來交往多年指的不是我想像中的三、五年或再者七年。

而是十四年。

 

十四年的歲月啊!

 

是沒有火花卻能親密的像親人般的緊密關係了吧。

身邊有這樣男人的女人,

身心一定都交給他了吧。

 

但她的男人卻在外面還有另一個玩火的對象。

 

我多想替我的朋友說句話,

我相信她絕不是故意,也不是真的想介入。

 

但我今天想討論的不是第三者的立場,

而是當正宮遇到這個問題時究竟該如何面對。

 

因為大概一輩子都避免不了自己的男人,

在外面花心的吧。

所以突然看破了,

如果男人在外面玩耍,但不過火,

他解釋的理由即便荒唐。

還想繼續,就裝傻相信吧,

如果不想繼續,那就離開吧!

 

吵架的力氣也省下,

多留點優雅給自己。

 

真的覺得很心死,

朋友口中的那個男人,

是每當我聽見誰誰誰和誰誰誰分手了、劈腿了等等,

安慰自己,事上還有可以長跑十幾年和女朋友還能相愛、還能一起打拼、一起買房的男人。

現在連安慰自己的理由都崩塌了。

 

想想昨天和他的對話也是如此,

為了某些事有點不開心,

但這件事早就在意到不那麼在意了,

但他昨晚才意外得知原來我一直知道,只是從沒開口說過。

他開始解釋,

我說,沒關係,不用解釋了。

但其實我還是開心他用心的跟我解釋這麼多。

即使理由聽起來多麼遷強。

 

但我也不想計較,至少他用心解釋就表示我在他心裡還是有些份量,

這樣就夠了。

放過他,其實就是放過自己了。

如果我還想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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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j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